工作地点:
北京市
工作职责:
负责人才队伍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工作;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、检查和验收等管理工作;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规划、管理与实施;负责提供教职工个性化发展咨询服务;负责开展促进教职工专业化发展的研究工作;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岗位聘任工作;负责教职工的岗位分级聘任工作;负责聘期内校内人员岗位调整;负责学校人才交流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任职资格:
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教育学、经济学专业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,政治立场坚定,身心健康;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优先;具有人事人才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;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工作执行力;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